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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不能作废的几种情况?

2021-05-07 10:39:19深圳会计培训
发票在会计工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会计,我们应该小心处理发票。什么情况下发票不能作废?发票作废的条件是什么。
发票不能作废的几种情况?
(1)已经报税的发票不能作废。
(2)商户开具的电子发票不能直接作废。如果电子发票有误,当月发票和跨月发票都只能冲红,不能直接作废
(3)成品油发票不能直接作废
(4)跨月发票不能作废
,只能红字处理
作废发票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产成品(红字)
发票作废条件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发票作废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复印件和扣款复印件的时间不超过卖方开具发票的月份
2。卖方未复制税款,未记账(复制税款是指在纳税申报前用IC卡或IC卡和软盘复制发票数据电文)
3。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一致”、“专用发票编码与编号认证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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