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卖商品收到银行外汇券时,会计职员可将其计入应收单子、专营交易收入科目核算,相关会计分录如何做?
收到银行外汇券的会计分录
收到银行外汇券
借:应收单子
贷:专营交易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用银行外汇券付出货款
借:草率账款
贷:草率单子
付出银行外汇券手续费
借:财务用度——手续费
贷:银行入款
应收单子是什么?
应收单子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由付款人承兑、到时无前提付款的一种书面凭证。在我国,应收单子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时或未实现的贸易单子。是一种载有确定付款日子、付款场所、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前提付出的流利证券,也是一种不妨由持票人自在让渡给他人的债权凭证。
按照我国现行反革命法令的规则,贸易外汇券的付款克日不得胜过6个月,适合前提的贸易外汇券的持票人,不妨持未到时的贸易外汇券和贴息凭证向银行请求贴息。
应收单子按承兑人各别分为贸易承兑外汇券和银行承兑外汇券;按其能否附息分为附息贸易外汇券和不附息贸易外汇券。贸易外汇券既不妨照章背书让渡,也不妨向银行请求贴息。
专营交易收入是什么?
专营交易收入是指企业常常性的、重要交易所爆发的收入。
专营交易收入按照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各别震动而有所辨别,如产业企业的专营交易收入指产物出卖收入;兴办业企业的专营交易收入指工程预算收入;交通输送业企业的专营交易收入指交通输送收入;发行零卖交易业企业的专营交易收入指商品出卖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