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扣除和免税政策的实际答案
[指南]:回答有关2019年减免税政策的实例。今年是税收改革的第一年,因此政策宣传和税收改革非常有力。可以说,它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引言:回答有关2019年扣税政策的实际例子。今年是税收改革的第一年,因此政策宣传和税收改革非常有力。可以说,它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1、我们公司是一家于2019年4月3日成立的咨询公司。成立时直接注册为一般纳税人。对这次引入的附加扣除政策非常感兴趣。如果我们公司在4月,5月和6月有销售收入,并且这四个服务的销售额不超过50%,但是在5月,6月和7月的这四个服务的销售额都超过了50% ,可以应用扣除政策吗?
根据39号公告,2019年4月1日以后成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四种服务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50%以上,应登记为一般税款此政策自该人起算。
因此,贵公司应根据2019年4月至6月的销售额确定是否适用附加扣除政策。如果4月至6月的四种服务的销售额不超过50%,则2019年不能适用其他扣除政策。 2020年以后,可以根据上一年的销售情况每年确定是否在当年适用减免政策。
2、“ 2、 Plus扣除政策中规定的纳税人确定适用额外的扣除政策后,本年度将不会进行任何调整”。这是否意味着日历年不会进行任何调整,或者12个月内不会进行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动税司副司长林峰]根据39号公告,“当年不调整”是指一般纳税人确定附加减免政策后如果适用,则不会在一个日历年中进行任何调整,而不再在12个月内进行调整。纳税人是否根据下一年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在下一个日历年应用附加扣除政策。
3、如果未完全扣除扣除额,我的公司可以申请退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动税司副司长林峰]不。附加减免政策是税收优惠。根据一般纳税人当前对进项税额的10%扣减,将计算一笔虚拟金额,以按照一般税款计算方法扣除应付税款。额外扣除额不是纳税人的进项税,也不包括在预提税中。可以从附加扣除额中扣除当前未扣除的期间,并且可以结转到下一个期间以继续扣除,并且无法申请保留的退税。
4、我公司是一家会展服务公司,符合扣除政策中规定的条件。请问,我的公司需要向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才能享受扣除政策吗?
不需要归档程序。根据第14号公告,在生产和生活服务行业中实行附加扣除政策的纳税人,在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向税务服务办公室)提交《适用附加扣除政策》。扣除政策”,则该扣除政策可以在当年适用。
5、如果我们公司在2019年应用了额外的扣除政策,但2019年四项服务的销售额未超过50%,我们将在2020年不再享受额外的扣除政策。当我公司在2019年应扣减的进项税额在2020年转出时,是否有必要继续计算2020年抵扣额的变化?
是的。 39号公告规定,附加抵扣政策实施期满后,纳税人将不再计提附加抵扣,余额的附加抵扣将不再扣除。因此,在政策过期之前,纳税人应考虑扣除额的变化。如果您的公司在2019年有额外的抵扣余额,则可以在2020年继续扣除这些抵扣;当进项税在2020年降额时转出时,应计的应计进项税额加上扣除额将作相应调整。
以上是对编辑部2019年扣除政策的实际示例的回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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