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是什么意思
加: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或者:
减: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这就是初级数学当中“加上一个数,等于减去一个数的负数”。
也就是(经营性应收账款+经营性其他应收款+经营性预付账款)的期初余额-(经营性应收账款+经营性其他应收款+经营性预付账款)的期末余额。
如果该金额大于零,说明前期经营性应收项目本期收回现金,增加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反之,如果该金额小于零,说明本期增加了应收项目金额,相应的销售收入等没有收回等额现金,要扣减这些形成经营性应收项目的金额后,才是真正经营活动收回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经营性应收项的减少怎么计算公式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应按照计算出企业应收项目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的减少额填列。如果减少额为负数,那么意味着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按负数填列即可。
扩展资料
经营性应付项目中,可能存在一些非经营性活动的因素。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应付款,这些应付款在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中反映,在间接法的编制中,如果将这部分应付账款在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中反映,则会导致间接法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等于主表中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例如,某公司在其他应付款中反映应付无形资产的应付款,所作调整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30000
贷: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000
其他应付款10000
这一经济事项,在编制附表时,应在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中,减去10000元。因为其在其他应付款中反映,但对应的现金流量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如果不在经营性应付项目中剔除,则会导致直接法和间接法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差异10000元。
经营性应收项减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可以按照以下方法理解:
经营性应收项目 一般是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这些和经营有关的往来项目。
所说的减少 (减:增加)的意思是,如果这些项目期末数合计小于这些项目的期初数合计,这就是 减少,也就是收回现金了。
如果是期末合计大于期初合计,那就是增加,增加在格子里用负数表示,也就是括号里说的 (减:增加)。
经营性应付项目一般是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和经营有关的往来项目,增加 减少 的意义同上。只不过这批科目是贷记增加的,把握好计算方向就行了。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和增加是怎么算的?
主表的各项目金额实际上就是每笔现金流入、流出的归属,而附表的各项目金额则是相应会计账户的当期发生额或期末与期初余额的差额。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
扩展资料:
现金流量表编制原则:
在直接法下,整个工作底稿纵向分成三段,第一段是资产负债表项目,其中又分为借方项目和贷方项目两部分;第二段是利润表项目;第三段是现金流量表项目。
工作底稿横向分为五栏,在资产负债表部分,第一栏是项目栏,填列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名称;第二栏是期初数,用来填列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初数。
第三栏是调整分录的借方;第四栏是调整分录的贷方;第五栏是期末数,用来填列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期末数。
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部分,第一栏也是项目栏,用来填列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项目名称;第二栏空置不填;第三、第四栏分别是调整分录的借方和贷方。
第五栏是本期数,利润表部分这一栏数字应和本期利润表数字核对相符,现金流量表部分这一栏的数字可直接用来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中"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能是负数吗?
可以是负数。当期末经营性应收项目之和高于期初经营性应收项目金额之和,也就是说,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了,该值就是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