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价金额法又称“交货订价、什物负担制”,实用于零卖企业的商品核算,企业运用出卖价钱金额法时,该怎样做账务处置?
售价金额法的会计分录
借:在途物质
应交税费
贷:银行入款
借:仓库储存商品
贷:在途物质
商品进销差价价
售价金额核算法的计划公式是什么?
售价金额法是指平常商品的购入、加工收回、出卖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最高购进价的差额经过“商品进销差价价”科目核算,期末计划进销差价价率和本期已出卖商品应摊派的进销差价价,并据以安排本期出卖成本的一种本领。
成本占领率=(期初仓库储存商品成本+本期购入商品成本)/(期初仓库储存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
本期出卖商品的成本=本期商品出卖收入×成本占领率
期末滚存商品的成本=期初仓库储存商品的最高购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最高购进价成本-本期出卖商品的成本。
在途物质是什么?
在途物质是企业购入尚未达到或尚未验收入库的百般物质的购买和入库情景,普遍用来商业贸易企业。仓库储存商品沿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仓库储存商品”科目,按最高购进价贷记“在途物质”科目,最高购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价”科目,本科目期末收方余额,反应企业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贸易外汇券,但尚未达到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商品的购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