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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具销货退回红字发票?

2021-05-07 13:59:08深圳会计培训
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因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销往国外的货物,如何开具销货退回红字发票?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存在销货退回、发票错开等情况,暂停应税服务,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退货、销售折扣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如买受人取得专用发票并已用于申报抵扣,可在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写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写信息表时不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信息表所列增值税金额暂由当期进项税额转出。取得卖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如买方取得的专用发票不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单或抵扣单不能退回时,应与信息单一起作为记账凭证
,买方在填写信息表

2时填写相应的蓝色专用发票信息。如果卖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未送达买方,买方未使用专用发票申报抵扣并退回发票单和抵扣单,卖方可在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写并上传信息表。卖方在填写信息表

2时应填写相应的蓝色专用发票信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按原适用税率16%和10%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销售折扣、暂停、退货等情况,需以红字开具,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发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则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然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销货退回会计分录
借方: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红字)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信用证:存货(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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