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退货即使不是发生在资产负债表遥远事变,则可径直冲减当期收入,冲回成本。以次是学乐佳为大师整治的相关出卖退货账务处置的实质,来一齐领会下吧。
出卖退货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 (红字)
贷:专营交易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专营交易成本(红字)
贷:仓库储存商品(红字)
案例:
甲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经股东会接受对境外报纸出2019年度的财务汇报,于2020年2月15日实行2019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查缴。2020年4月15日发生出卖的商品归还,此项出卖交易于2019年度发生,收到出卖额113000元(含税价),该商品已处置入库,成本为60000元,增值税率为13%。假设甲公司2019年结余,所得税率为30%。2020年4月15日发生出卖归还时,发生在财务汇报报出后,不属于资产负债表遥远事变,会计处置与税务处置普遍,所以冲减2020年4月份的出卖收入100000元[113000÷(1+13%)],申诉企业所得税时不须要举行纳税安排。
借:专营交易收入 1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0(红字)
银行入款 113000
同声冲减出卖成本:
借:仓库储存商品 60000
贷:专营交易成本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