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因为交易筹备须要,自行创造了一栋普遍校舍,供出卖部职员义务过夜。指导向职工义务供给的普遍校舍,应怎样做会计核算?
答:按照《财务部对于企业巩固员工利益费财务管理的报告》(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则,企业员工利益费囊括现款利益和非钱币性利益,个中非钱币性利益囊括了企业为职工供给的普遍校舍。
同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运用指南第9号—员工薪酬》第四条第一项规则,企业向员工供给非钱币性利益的,该当依照公道价格计量。如企业以自产的产物动作非钱币性利益供给给员工的,该当依照该产物的公道价格和关系税费决定员工薪酬报额,并计入当期盈亏或关系资产成本。
由此看来,企业将具有的衡宇义务供给给员工运用的,属于上述的非钱币性利益。向员工供给非钱币性利益的,该当按照受益东西,将住宅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当期盈亏或关系资产成本,同声确认草率员工薪酬。
即企业自行建造校舍楼赋予职工过夜,按照受益东西,将住宅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当期盈亏或关系资产成本。同声确认“草率员工薪酬-非钱币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