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委托代理与销售商品不妨领会为企业接收其余单元委派代其出卖商品,其不属于企业的资产。对于接受委托代理与销售商品交易,应怎样写会计分录?
接受委托代理与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
一、收到接受委托代理与销售商品时
1、按接受价
借:接受委托代理与销售商品
贷:代理与销售商品款
2、售出接受委托代理与销售商品后
借:银行入款/仓库储存现款
贷:专营交易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声
借:代理与销售商品款
贷:草率账款-委派人
3、结账和转账成本
借:专营交易成本
贷:接受委托代理与销售商品
4、付出代理与销售商品款
借:草率账款-委派人
贷:仓库储存现款/银行入款
什么是接受委托代理与销售商品?
是指接收他方委派代其出卖的商品,接受委托方并没有博得商品一切权上的重要危害以及酬报,所以不适合资产的设置。代理与销售商品应动作委派方而不是接受委托方的存货处置,不许确觉得接受委托方的资产。企业收到接受委托代理与销售商品的功夫,该当借记“接受委托代理与销售商品”科目,贷记“代理与销售商品款”科目,将接受委托代理与销售商品纳入账内核算。
什么是专营交易收入?
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消费筹备震动所博得的交易收入。专营交易收入按照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各别震动而有所辨别,如产业企业的专营交易收入指“产物出卖收入”;发行零卖交易业企业的专营交易收入指“商品出卖收入”;交通输送业企业的专营交易收入指“交通输送收入”;兴办业企业的专营交易收入指“工程预算收入”;房地财产企业的专营交易收入指“房土地资产筹备收入”;其余行业企业的专营交易收入指“筹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