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和集镇地盘运用税的计划公式
终年应纳税额=本质占用应税地盘表面积(公亩)×实用税额
计税按照——纳税1、由省、自制区、直辖市2、尚未构造丈量地盘表面积,但纳税3、尚未审核发放地盘运用文凭的:以申诉的地盘表面积为准,待审核发放地盘运用证此后再作安排。
4、对在城市和集镇地盘运用税纳税范畴内独立创造的地下兴办征地:暂按应纳税款的50%征收城市和集镇地盘运用税。
城市和集镇地盘运用税是以都会、县城、体制镇、工厂和矿山区范畴内运用地盘的单元和个关系常识点,不妨点击察看:
城市和集镇地盘运用税是什么
城市和集镇地盘运用税应纳税额怎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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