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动作购置方,前期在购进货色时依照出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仍旧认证抵扣过。暂时因为局部货色的归还,我司给对方请求填开了一份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消息表并交给出卖方,后期收到出卖方开具的一张红字专用发票。我司按照博得红字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以及消息表举行账务红冲,那红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要认证抵扣吗?
按照《国度税务总局对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备关题目的公布》(国度税务总局公布2016年第47号)第一条文定,购置方博得专用发票已用来申诉抵扣的,须要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消息表》,购置方在填开《消息表》时就须要暂按《消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出项税额中间转播出,待博得出卖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消息表》一并动作记账凭证。
所以,即使购置方仍旧抵扣,在填开了《消息表》时,不管能否当月收到红字专用发票,都须要暂依《消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出项税额中间转播出。即使博得红字专用发票认证了,十分于反复缩小了出项税额。
综上,贵司博得的红字专用发票不须要认证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