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报失支票?
2021-09-22 16:27:38深圳会计培训
如果已签发的
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因遗失或被盗而丢失,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
(1)出票人应出具一封公函或相关证明,填写两份挂失申请书(可以用一张收据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签字盖章,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如果银行发现支票未付款,则在收取一定的挂失处理费后接受挂失报告,并在挂失人的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和挂失日期
(2)如果收款人遗失或盗窃了可直接提取现金的支票,并出具公函或相关证明,填写《挂失止付申请书》一式两份,经付款人签字盖章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其他相关程序同上。同时,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票据遗失人应当自通知挂失止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或者在票据遗失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告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当可通过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丢失时,等待票据的人应向票据付款地(即付款地)付款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公示催告申请
在败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中,应当写明票据的种类、票面价值、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票据的主要内容,说明票据的灭失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他是遗失票据的持有人,有权申请。付款人在付款人向付款人报告损失停止支付前,或者在付款人申请公示前,已善意支付汇票的,付款人不得申请公示,付款人不再承担支付责任。对支票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由支票遗失人承担。
根据规定,已签发的
转让支票遗失或被盗。因为这种支票可以直接等票买货,银行不接受挂失。因此,遗失车票的人不能向银行申请挂失和停止付款。但是,收款人及其开户银行可能会被要求协助预防。遗失支票超过有效期或者在挂失前已由付款银行支付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遗失支票的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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